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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翔台北移除恐遇颱風季 立委限期兩月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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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5月12日台北訊,林倩如報導

今張內閣將提出內閣總辭,昨(11日)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針對「德翔台北輪」就後續船體移除、污染賠償狀況進行詢答會議,亦為環保署署長魏國彥最後一次在立院接受備詢。然調度作業船到台灣,最快仍需110天,委員無不聚焦颱風季前如何搶時間完成船體移除作業,及漁損求償生態調查相關進度。

海污緊急應變中央主管機關  改由交通部統籌指揮

病後首赴立院,魏國彥本提出請假以處理署內要務,民進黨召委林淑芬原不准假,經現場詢問委員,方同意報告後可離開。他表示,無法保證未來沒有類似的船難發生,10日行政院召開「德翔台北輪擱淺案應變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且剛好事件滿兩個月,正是檢討的時機。下午陪同張揆至石門做最後視察後,專案小組和現場應變中心因已達成階段性任務,將予以解散。

魏國彥補充,依行政院裁示,為統一災害防救事權,今後船難及其導致的海洋污染事件,在不修法的原則下,交環保署及交通部修改緊急應變機制,由交通部統籌指揮。並表示10日已與新任環保署署長李應元開會,看守內閣時期不再做決定性的工作,期與新團隊的交接能無縫接軌。

病後首赴立院、環保署署長魏國彥最後一次接受備詢。攝影:林倩如。

病後首赴立院、環保署署長魏國彥最後一次接受備詢。攝影:林倩如。

岸際油污告一段落  船體移除計畫接手

船上殘油、岸際油污染清除作業如期於10 日告一段落,接續主要為交通部航港局主政辦理船艙貨櫃移除及船體移除作業。立委質疑,現主責機關仍在環保署,但缺乏介入空間僅能被動回應,一旦交通部作業稍有閃失,環保署如何善後?加上兩部會一來一往曠日廢時徒增風險。林淑芬強調,國家的行政指導,海污防治應為最上位原則,要求政府不排除依《海污法》第32條或《商港法》第53條逕行採取應變或處理措施、配套於法有據的開口契約採購等等因應,謀求更好的解決。

尤其在組織法、作用法修法部分,她說明,去年4月14日《2007年殘骸移除奈洛比國際公約》生效實施、28國簽署,該公約是國際海事組織(IMO)於肯亞奈洛比聯合國辦事處召開的國際會議中被採納,採行國際統一規則及程序來處理,旨在確保船舶殘骸能有效移除,避免環境污染。這此「德翔台北輪」還是本國籍,倘若外國籍呢?台灣雖非締約國,法律工具不足,當順應潮流效法其精神、儘速將之國內法化,提早預防。

航港局副局長林昌輝表示,船東於3月24日、4日16日提出兩次聯合審查未通過,4月22日港務局邀集船東、船東營運責任險(Protection & Indemnity Insurance,P&I)、專家學者等研商可行性方案,27日再次聯合審查,通過大艙貨櫃移除及船體前段移除計畫(浮揚處理),後段因船身已傾斜、重心可能轉移等因素,移除方式今天將開會確定。「德翔台北輪」在打撈方面委託荷蘭SMIT公司,從新加坡調度1,000噸作業船,至少需30天始可到達,移除則總需80個工作天,船東、保險公司、打撈廠商三者仍在協商、亦尚未簽訂合約。

(左)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質詢,(右)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備詢。攝影:林倩如。

(左)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質詢,(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備詢。攝影:林倩如。

趕在颱風之前 全力搶時間處置

順利的話110天推算起來,船體移除作業無論如何都要面臨7~9月的颱風季節,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質詢,2000年通過《海污法》而翌年即遇「阿瑪斯號」油污事件,可說是跨部會整合的指標性案例,然過了15年平均一年超過一件重大海難,「德翔台北輪」更是第一宗貨櫃輪擱淺又船身斷裂的油污染事件,預防、處理都做不好。

代為答詢的環保署副署長符樹強回應,從環保角度,要求以「危害生態╱環境最小,移除時間最短」避免二次污染的方式進行移除,如有違反《海污法》相關規定情形,將予以裁處(10~50萬元罰鍰);並建議船舶所有人限期簽約後兩個月內、颱風季節來臨前完成,且前後段均採浮揚方式處理。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再批評,貨櫃未移除,約還沒談定,颱風季節在即,航港局報告卻完全不見相關防颱計畫。林昌輝則表示,會要求船東加強固定設施,航港局亦準備資材備變。

林淑芬痛批,交通部的態度得更負起責任,怎能跟著船東起舞?船公司卸責推給P&I,哪有受害者跟保險公司談判?任由P&I吃定政府,二次污染的風險留予全民,喪失國家該有的高度,早該設定移除條件。「德翔台北輪」投保額度20億美元,P&I為了省錢自然便宜行事,招標金額900萬美元,廠商受限於保險公司給付金額而選擇移除方式,4月16日甚至提出就地解體的移除計畫。政府應該監督、課責船東,以保護國人生態為第一優先,7月中旬起颱風季,兩個月開始倒數,環境真的承擔不起。她重申委員會兩個要求:堅持全部浮揚、兩個月內颱風季前處理完成。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重申委員會兩個要求:堅持全部浮揚、兩個月內颱風季前處理完成。攝影:林倩如。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重申委員會兩個要求:堅持全部浮揚、兩個月內颱風季前處理完成。攝影:林倩如。

漁損說明會 下週一、三、五辦理

漁損部分由農委會協助求償,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表示,漁業署與新北市政府、區漁會成立專案小組,目前已召開5次會議,下周16、18、20日三天將於石門區公所、金山區漁會辦理求償說明會。上月28日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民進黨立委劉建國邀集百位受害漁民、居民召開陳情記者會,雖然成立專線,還沒有人撥打過,服務漁民流於表面工夫,而觀光業者的損失也尚未能有效釐清。

漁政組組長施俊毅更新直接損失部分,已有40艘漁船申請會勘及採樣,預估求償總金額約300萬元;間接漁損評估因舉證不利,另有生態損失調查,均委託海大教授進行研究,將於9月30日完成報告。關於平日欠缺之基礎資料庫,影響求償關鍵佐證,他並補充,各機關不同目的所進行的的海域調查,未來將建置大數據資料庫以整合之。此外2003年起,定期每年進行沿岸海域水質、浮游生物、仔稚魚等背景調查,2011~2012特生中心曾於北海岸針對藻礁分布與生態狀況進行調查,相關資料亦會整合在海大報告裡。

另外,委員會臨時提案包括:依《海污法》第26條「船舶應設置防止污染設備,並不得污染海洋」一個月內環保署會同交通部提出修正案;同樣一個月內,農委會會同環保署針對生態損失、生態復育、生態賠償三面向重新檢討提出研擬海洋生態受損裁罰與賠償標準、生態復育具體目標與相關時程規劃;一個月內農委會研議設立船舶油污賠償基金之可行性;三個月內交通部劃設安全警戒區,確保船隻航行安全等等,藉「德翔台北輪」的慘痛經驗,補充配套、全方面建立一個海污防治SOP的典範。

颱風季節即將來臨,德翔台北輪船體移除計畫期全部浮揚處理,避免二次污染。攝影:陳泰佑。

颱風季節即將來臨,德翔台北輪船體移除計畫期全部浮揚處理,避免二次污染。攝影:陳泰佑。

行政院院長張善政昨(11)日第6度前往新北市石門區現場視察。圖片來源: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院長張善政昨(11)日第6度前往新北市石門區現場視察。圖片來源: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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