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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農林業延續傳統森林智慧 原民盼成部落復興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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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5月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國土計畫法於本月1日開跑,子法與相關規定還在研擬中,藉著重新檢討國土分區與屬性的機會,不少山區原住民期待找回等待復興的森林智慧。

上週末原民會舉行「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治研討會」,混農林業、林下經濟等概念都獲得討論。但其實對原住民而言,這些並非新知識而是傳統智慧,因此,如何進行研究、建立為一套知識體系將成要務之一。

原住民農耕核心精神  體貼土地的管理方式

對屏東原民部落大學校長,排灣族的拉夫琅斯‧卡拉雲漾而言,在排灣族的農耕文化「vuculj」中,核心價值即是「與土地生命的對話」,「kadjunangan」土地是人類生命延續的延續元素,「tjukez」糧作則是聲明存活的砥柱。

傳統領域在南台灣的大武山區域的排灣族,以農糧為主食,動物肉質為副,因此發展出管理山林土地生態的智慧。在排灣族部落的傳統農法中,有將農耕地擬人化的作法,先給予每一塊土地命名,在根據其性質選擇適合的作物種植,再佐以輪耕、不深墾的體貼土地管理方式。

他們以作物間作法、分期採收法,讓土地上的作物總是呈現多樣化的型態。作物的生長期長短不一,收成時間與季節有別,農地在一年四季都一直保持有農作物生長,而不管是小米或是地瓜、芋頭、花生或山藥等,也是以分期採收的方式,拉長生長期與利用時間,拉長發揮了農作與土地的價值。

「不要弄傷土地、讓土地一直呼吸、不要讓它發脾氣。」拉夫琅斯‧卡拉雲漾解釋排灣族看待土地的觀點。

富興農場空中拍攝 見證生態農業之美。照片提供:農委會花蓮區農改場。

混農林業有望成為原住民部落發展契機。圖為花蓮富興農場。圖片來源:農委會花蓮區農改場。

混農林業結合部落智慧  顧環境兼拼經濟

台大農藝系博士候選人巴清雄則從過去的經驗,提出混林農業的發展可以兼顧維護環境同時滿足在地居民生活經濟的需要。關鍵是經過千年的觀察與實驗,在自給自足的採即與傳統農業中,維繫在地生態的平衡、成為大自然的一份子。

爭取原住民生計外,也能因應氣候變化。巴清雄強調,傳統農業在生態保護、蟲害防制、生物多樣性保育上,以及從發展中國家農村永續發展的經驗上,都已獲得肯定,並非在殖民的眼光下所看見的落後、破壞生態、沒有科學、沒有經濟產值的負面印象。

巴清雄以霧台部落為例,曾經在日本時代引進稻米、蠶、相思樹、國民政府引進高冷蔬菜、果樹等,但族人決定回覆原來的傳統農業。該聚落除了禁止砍伐樹林的狩獵區,用以涵養水源與生態多樣性外,其他區域都適合農業栽培。

以霧台部落的耕作模式為例,在一塊土地中耕作了玉米、米豆、小米、高梁、紅藜、甘藷、油芒、南瓜、山藥、樹豆,這樣的混作下,農作物不但沒有競爭光線與養分,反而是藉著時序,作物間相互合作,如樹豆固氮、匍匐莖植物的葉面覆蓋土地減少土壤與水分流失等共生共榮。

林務局支持  學者:經營管理,在地經驗不可缺

林務局局長李桃生對於原保地往農林混用發展也表示支持,認為原保地的林產物絕對大有可為,而藉著國土計畫法實行,重新檢討國土分區與屬性的時機,將是原住民部落的機會所在,而林務局一直在協助原住民找回失落的土地與權利,程序不斷簡化。

農委會林試所所長黃裕星亦指出,如瑞士、奧地利、德國等多山國家,也多看重混農林業,追求自給自足,中國的林下經濟亦相當發達,例如在森林下種植中藥材等,而台灣包括烏來福山、南投也多有成功案例。

然而讓人寄予厚望的混農林業要如何執行,目前仍面臨不少法令的限制。巴清雄強調,混農林業需透過在地居民的傳統生態知識來經營管理,才能符合在地環境、滿足在地需求,若仍重單向管控山林經營管理權,則是忽視在地居民長期觀測的有效資訊,也無法妥善利用在地知識來經營山林。因此巴清雄認為,採用在地經驗、由居民結合專家共同商議討論,而非由專家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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