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井倉庫移不移?繼9、16日第77、78兩次文資會議,昨(30日)市府文化局召開第79次文資會議,第三度審議「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倉庫」遷移案,就方案二(都發局東移51公尺)、方案五(原址保留)、方案十一(民間版原址保留)三案進行討論。
委員意見相歧僵持不下,然在多數人支持原址保留或提出投票表決的聲浪中,甚有委員公開爆料被高層「關切」;而主席鄧家基仍企圖強推方案二的「共識決」做成決議,引發強烈反彈,並與主席火爆嗆聲。
最終以「沒有結論」為結論,鄧家基裁示兩個建議:下次會議前須提交所有構想方案予文化局,另下周起文化局組建平台,就各方案展開辯論。「平台上講輸了,就不能在會場再來咆哮」「證明看誰最愛文資?」
拋開路型假議題 盼解三井文資身世
較之過去多由都發局、交通局主導發言,本次會議先由文化局進行報告,但仍強調三井為歷史建築,不適用《文資法》第32條,可遷移或拆除;且就歷史價值研究,直稱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廈高於(廣通運輸社)三井倉庫,一方面肯認其具殖民經濟之歷史文化價值,另方面則說該建物工法、結構、美學與藝術均屬該時代普遍作品。文化資產科科長林長杰表示,已編列三年預算,預計民國107年完成三井倉庫重組工程。
而到場關心三井案的民眾再次對需「協調發言」表達不滿,文資團體「搶救北北三:北門x北三線x三井物產舊倉庫」成員林奎妙表示,這可能是開放旁聽以來最限縮的方式。她認為,交通是個假議題,同時提出更多相關三井身世之新事證,包括西區門戶計畫自1989年「台北車站特定區都市設計案」發展以來近30年之久、2006年都發局「中央車站與中央公園整體規劃設計案」計畫路型納入文資考量等。
可惜在2012年三井登錄歷史建築後,2013年「國定古蹟台北府城廣場─北門廣場周邊改造計畫」未討論三井價值、繼續沿用2006年計畫,變成爭議的由來。事實上,路型就是文資問題。
搶救北北三再次重申,三井倉庫是「大稻埕→北門→城內」台北城市史、以及台灣近代化史得以串連不散落的重要節點,亦是現存北三線上唯一能說明此變化軌跡的最古老建物,更是北三線、北門圓環的絕對座標,為漫長城市規劃、都市計畫史的參照,呼籲立即成立三井物產株式會社歷史考察專案小組。
台灣文化資產守護聯盟郁良溎則補充方案十一:現況路型微調優化,從歷史、地景、交通等做出說明,尤其為說服擾民、安全疑慮,以臨時路型為基礎進行微調,減少交通黑暗期;忠孝西路設計標準比照都計公展版,安全無疑慮;北門前廣場深度都委核定版,但文資均原地保留,他指出既然交通減量不可能,更應該成立交通改善小組來因應交通問題,但仍應回歸三井原地保留的價值,現在的民間版並非唯一的可行方案。後委員劉淑音首先回應,討論重大提案為獲得更多訊息,希望不限定三分鐘,希望讓文資團體就方案十一再清楚陳述。
民間提案:現況路型微調優化。圖片來源:台灣文化資產守護聯盟。
實境套疊模擬。圖片來源:台灣文化資產守護聯盟。
一開始就不存在的原址保留?
市議員許淑華亦到場發言,批評處理三井遷移的過程太草率,去年編列預算時,因交通局、都發局不斷表示三井不遷移的話交通衝擊太大,將導致西區門戶計畫無法完成,因此議會做出妥協,迄今卻沒有衝擊量的評估數字,缺乏細緻精準的交通衝擊報告,如何說服即將開議的議會同意遷移三井?又去年5月15日由副市長林欽榮主持的西區門戶計畫跨局處會議,從頭到尾完全沒有要求文化局就三井原址保留做評估,即指示新工處辦理三井倉庫建物拆除,文化局協助朝建物原址地面標註意象方式處理,「一開始就沒有要留它」「台灣的文化資產,多少會被消失殆盡」她質問。
交通局科長黃惠如除回應議員質詢外,指出為了文資拆除忠孝橋引道,但拆除之後面臨的現況是,道路線形不佳、行人環境待改善;實務上轉彎處需要更大的安全空間,忠孝西路流量需維持雙向4線道,交通路型設計仍應以安全為前提並考量基本需求等等需求,方案五、十一均不適用。
文資審議激烈攻防 三井尚有一線生機
府外委員除辛晚教、蔡元良贊成方案二,多數發言委員則表示支持原址保留。委員辛晚教建議由七個指標:整體風貌、可親可及性、便於再活化利用、原地意象、成本、保存維護的安全性、路型來做三案評估,文化局局長、委員謝佩霓加上第八點:時機點,她說,捍衛《文資法》無庸置疑,也絕對尊重專業到民間的輿論,然面對保存或改變(遷移)的兩難,一直等不到最佳時機,現在這樣被破壞、不被重視,如果沒有辦法透過全面的拆解去了解到底哪些構件應該被完整保留、哪些工法才能發揮其最佳保存價值,沒有辦法掌握在事權可以同意的狀況之下,讓所有人願意從大方面來重建文化景觀,則應掌握時機點,重新好好照顧引起這麼大關注、卻始終沒有辦法完成更確切的測繪、分析、調查研究、評估、整理,為三井謀求最佳最大的保存,再兩難的狀況,還是必須做出評估,乃首次表態不贊成原地保留。
都發局局長、委員林洲民三度發言並輔以精美簡報說明遷移也是保存方法之諸多國內外案例,坦言不關心遷不遷移,關心經過整治之後是否成就一個好的文化環境。工務局局長、委員彭振聲再再言明原址保留兩案在工程技術上總總不可行。
委員郭瓊瑩表示,像費城火車站的市政廳、獨立廳等是歷史建築,因為改造地區整個地鐵工程近二十年交通黑暗期,但全部市民認同這個都市歷史尊嚴,一個成熟的城市,為了保存會怎麼做?她再提問,這決定有這麼急嗎?可否給一點時間來溝通可以解決的事情。委員薛琴附議,基本資料不充足,是否需於今天決定?委員米復國也說,仍缺乏三個方案的詳細比較,2050年城市願景到底是什麼?雖然也擔任願景計畫委員,亦還不曉得那個交通願景,且針對林洲民所提成功案例,提醒失敗的也很多,譬如新北投車站,現在要搬回來原址的機率微乎其微,除非變更都市計畫。
最後,鄧家基表示,「大家都愛文資、大家都尊重文化資產」,作為主席勇於承擔負起責任往前推,「不能不選擇了」「建請大家同意」通過方案二為共識,下次審議會有平台公道的來翻案或定案,歡迎大家提出挑戰。委員堀込憲二則直接表達,我很重視北門,但在周圍情況不清楚之下,我不要決定、也不要投票。委員劉淑音認為,很難接受這樣的共識,交通建設非永恆,感受上(遷移)都像為了解決交通問題;又因為我是文資委員,立場在爭取原地保存,要說服我放棄必須提出具體的數據,相信所有委員在缺乏完整的資訊之下,要做出決定,心情都是沉重的,希望有更清楚的交通方案,也建議要給民團相應的溝通空間。
委員黃英霓更爆料,自上次表態反對遷移後,北市府透過兩位人士要來跟她溝通,「我就知道說,這件事情對台北市政府的很多高層主管有些壓力,心裡滿不高興」,還有人傳LINE「柯P很生氣,你都不配合」,黃則回嗆:「不要利用市長名義威脅我!」她說,這次市府程序根本顛倒,違反《文資法》精神,且自己擔任中央文化部及其他三個直轄市文資委員,從未碰到這樣對專業判斷的干預,讓她感到痛苦、痛心,以個人經驗,都是文資委員先決定,依法所有的都計、建築、交通才去配合。更合理懷疑當時僅登錄歷史建築非古蹟,是為了藉《文資法》不周全之處來遷移之。
然而,鄧四度主張欲做出共識於方案二的決議,前文化局副局長、委員李斌不禁打破沉默說,本來選擇不發言,似乎有些委員選擇不發言,但心裡並沒有等於同意用共識決的方式來處理,亦感受到今天氣氛的確有些壓力,且過去的共識決,是以文資不遷移的方式來共識;更提議可就遷移或不遷移,或是否支持方案二進行表決,超過2/3為準。數位委員附議投票,鄧仍不願採納、堅持原議,則李火爆怒道:「沒有共識決啊、它不是我們決定的」,場面一度緊張,僵持不下後,鄧家基終於改稱,做出兩點建議為決議,一、下次會議前須提交所有構想方案予文化局;二、下周起文化局組建平台,開放大家參加,「平台上講輸了,就不能在會場再來咆哮」「證明看誰最愛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