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風災七周年,受災地區邁向重建之際,或前進光明、穩定,但伴隨著國賠案漫長複雜的訴訟,迄今多只有黯淡的失望結果。台東嘉蘭、屏東好茶、高雄小林、南沙魯四個國賠案進展如何?本系列梳理四案重點脈絡,並帶來最新現況報導,回顧且提醒人們災難從未遠去,戒慎反思不忘。
八八風災造成高雄高屏溪上游那瑪夏原鄉山區部落重大傷害,位於該區南端、臨近省道21號的門戶──南沙魯村尤其受創嚴重,遭土石流淹埋滅村,房屋半倒、全倒22棟,26人不幸罹難。災後村民大多移往平地安置,127戶、九成居民搬進杉林區大愛園區,而16戶、約100多位族人選擇返回部落為重建努力,並成立自救會同時進行國賠訴訟。
越域引水工程 隱伏死亡陷阱
高雄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召集人、律師團成員之一的陳三兒律師表示,2005年左右即接觸過南沙魯這個案子,彼時,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正式開工,承包商控告居民妨礙自由,影響停工兩天索賠1,200萬。
2003年通過越域引水環評,雖然居民反對,依舊於1月1日開工,施工期間,2007年10月,隧道工程先造成荖濃溪斷層裂縫,地下水源外溢及水位降低,導致少年溪與少年溫泉相繼乾涸、枯竭;2008年3月起,因荖濃溪攔河堰施工蓄水,疑似誘發近30次有感地震;水利署當時選定荖濃溪攔河堰址的舊址受颱風水災沖刷,沒有辦法興建,以致停止施工;總統馬英九上台後,水利署卻擅自變更計畫,2009年,將荖濃溪攔河堰及細部工程,從原左岸移到右岸、上移400公尺,更在未通過環評之下逕行開工。另將挖掘水道產生的土石方,以「農地改良」為名,在那瑪夏區46筆山坡地保育區土地,填土墊高。
陳三兒說明,原告28位居民認為高市府、那瑪夏區公所、農委會水保局、經濟部南區水資局等四個單位涉嫌職務疏失、怠惰,除房屋財損,5名遺族並請求6人死亡之精神慰撫金,2011年8月8日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書」,協議請求賠償兩千多萬元遭拒,翌年4月正式起訴。
甲仙區小林滅村462條人命,自是資源、媒體焦點,一晃眼將屆滿申請國賠兩年短期時效,讓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執行長黃智慧急著請託,幫忙較少人聞問的南沙魯,「資料不全,準備時間很匆忙,在一片告不贏的態勢裡,且須費盡心力說服村民出面。遺憾遺族代表人數不多,像有個國中女生五、六位親人罹難,若她願意提告很具代表性,但親戚擔任公職,多少受到阻攔被勸退。」他坦言,族人即便想站出來、沒有把握又不敢出來的困難之處。
八八風災重創南沙魯,帶來財損及人命傷亡。圖片來源:家在南沙魯。
逆轉勝的轉折關鍵:救災疏失
其中,11位通過法扶補助資格者,請求賠償金額120萬,未通過者60萬,精神慰撫金則為150萬,纏訟近三年,2015年2月一審判居民敗訴。高雄地方法院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委託調查報告,認定災害主因乃超大降雨量天災因素,並以那瑪夏區表湖雨量站顯示總雨量1,597毫米,亦是歷年颱風帶來總雨量之冠,非當時人力所預見及防範,公務員無疏失,機關無須賠償。
「原本訴訟聚焦水土保持,他們用公共工程委員會的鑑定來背書跟越域引水無關,光看空照圖綠綠的就稱之沒有水保問題,甚至已劃定特定水土保持區的部分,長久以來未有相關單位進行復育或必要防護措施,爭點均沒有釐清,法院態度保守。」他補充,一審還提及管湧現象,工程致使桃源區溪水溫泉消失、土壤變乾燥,遇大雨崩壞程度加大,專家學者雖證明此學理,惜未能連結八八致災成因確鑿證據。
2015年3月,上訴二審,律師團改採取另一個策略主張:救災疏失,2015年11月25日國賠案大逆轉,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依據《災害防救法》與農委會「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市府等機關在有發生災害之虞時,負有「通報傳遞土石流警戒通報預報資訊」及「應勸告居民撤離」的責任,不容有「不作為」的空間;7日深夜11時08分,當時的高雄縣政府(2010年高雄縣市合併改制,轉由高市府概括承受)已收到農委會水保局發佈的土石流紅色警戒,即應勸導居民撤離,卻無此作為導致村民罹難,須賠償4名死者遺族共600萬元,其餘聲請國賠部分仍判敗訴,全案可上訴三審。
作為第一個生命權被侵害,成功獲得法院支持的賠償判決,一案創下政府救災疏失之國賠首例。全球暖化下,未來遭遇極端氣候而釀災之機率益發頻繁,針對氣候變遷政府當肩負什麼樣的調適責任?值得關注、監督後續發展。
陳三兒表示,其實一審也有傳喚居民佐證避難經過,法官一方面認定致災主因屬颱風天災,另方面採信監察院報告高市府確有告知居民撤離,認定公務員無故意或過失。不過,二審傳喚新證人負責通知撤離的5名員警,承認沒有挨家挨戶、逐一通知撤離,與一審高市府說法、監察院報告顯有落差,成為勝訴關鍵。現高市府已上訴最高法院,「當初沒設想會到第三審,上訴利益額未逾150萬元,原告團無法再上訴,看法院是否駁回高市府上訴後定讞。」
重建中的南沙魯。攝影:鐘聖雄。圖片來源: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部落重建的典範:文化、產業、避難屋
布農族、時任南沙魯里長的Anuu(李惠民),亦為堅挺留守重建家園的16戶之一,山上山下兩邊跑傳達國賠案進展。他回憶,面對訴訟,第一時間根本不了解,且那時候部落內部關係也不是很好,原鄉、永久屋都是族人,但有不同聲音,而兩年內若不提出視同放棄,便趕快蒐集資料幫忙大家申請,感謝法扶、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等單位諸多協助。
「以我個人的認知,這裡本來很安全,山林土質都OK,政府決定越域引水工程後,開挖、炸山,肯定傷害到緊密結實的結構,不垮才怪。」雖沒有精準數據,但起碼兩、三年平均一天兩、三次累積上千次的爆炸,合理懷疑因此鬆動了地質,加上八八風災驚人雨量,堰塞湖潰堤是必然的結果。
一審敗訴之後上訴,然二審時繳不起裁判費又不符合法扶條件者不得不退出,他批評,「法律是有地位或有錢的人才玩得起的遊戲,沒有錢、弱勢的人被欺負了,往往沒有人幫你。大家生活辛苦,沒有多餘的力量去做記錄以利舉證。」更諷刺工程一開始不乏立委反對,後來就沒聲音了,「我看他們喉嚨沒什麼問題,應該是被塞了什麼東西。只能怪我們人少,選票沒幾張,被犧牲掉。」
重建同時,亦進行避難屋的興建,在族人的堅持與長期溝通下,時任高雄縣縣長的楊秋興終於改變態度,承諾若能找到安全的避難地點,再找到願意協助興建的NGO,政府即同意讓他們返鄉居住;20戶居民湊了150萬元買下私有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花了200萬元整地,世展會挹注800萬元設計興建,過程幾經波折,迄2013年2月交屋,村民總算結束回家之長路迢迢、得安心定居,Anuu說:「主要是希望讓外界知道,眾人那份回家的信心。」
每一年用梅子醃製而成的脆梅,品嚐南沙魯脆梅的滋味,部落媽媽努力生活的證明。圖片來源:家在南沙魯。
停電了,一點光亮,指引著族人回家的路。圖片來源:家在南沙魯。
李惠光感慨道,回頭一看,這一路不簡單,自己也是受災戶,16戶裡面獨有他連房子都沒了,「決定離開安置所,回部落的那一天,帶著家人上了車,卻不知道能去哪兒?沒有後悔,想法只有一個,守住南沙魯的土地,老人家說,要保護自己居住的地方。」過去,南沙魯從未經歷過任何天然災害事件,缺乏救災演練和危機感,也無公設避難所,如今,防災曾意識增加,每逢颱風汛期,族人自動自發到避難屋避難。生活、重建互為一體,環境逐漸回到災前樣貌,仍隱憂於深山林班地大量砍伐原始林後、單一樹種造林所造成的水土保持不良、土石坍方的可能,「學者專家請多聽聽我們在地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