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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首度環評下重手 花蓮榮豐礦業「不予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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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6月1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15日環署舉行第298次環評大會,也是環保署長李應元、副署長詹順貴上任後,第一次主持的環評大會,在這次會議中,環署給了花蓮和平溪南岸的「榮豐礦業」 大理石礦場擴大開採環評案「不予開發」的結論。

李應元一上任便放話明年要讓亞泥在太魯閣的採礦喊停,引起社會討論。如今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次主持環評就下重手,明確給「一次改一點」的榮豐案「不予開發」的答案,比起之前小組建議的「駁回」更加嚴厲。也就是說,除非此案能證明可完全避開野生動物棲地,否則無法再藉由部分修改面積重新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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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詹順貴初次主持環評大會,榮豐礦業「不予開發」。攝影:。賴品瑀

一次改一點  最後宣告全面退出天然林  仍遭不予開發

歷經四次初審會議,也曾面臨進入二階、駁回的命運,榮豐礦業在過程中一再自行縮小求生。此次提出全面退出天然林,甚至提出自願進入二階環評。從初次申請時的39.7743公頃,刪減至13.1845公頃,雖然業者表示,已經確實避開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棲息範圍了,但其提出鋸齒狀的開發基地,仍無法說服環評大會相信此案完全不會衝擊生態。

榮豐案從2008年開始規劃,2009年向經濟部礦務局提出申請,中間一度因「國土復育條例」的立法程序停擺,2014年才展開環評審查。但其申請開發區域全區位於國有林班地,更有五成以上位於低海拔天然林,加上恐衝擊呂氏攀蜥、長鬃山羊等保育類動物生態,於2015年2月遭專案小組建議送進二階環評,卻因開發單位在同年3月的第281次環評大會上,主動提出縮減礦場面積而逃出二階,重返初審小組再審。

即便縮小面積,但開發範圍仍有三成天然林,民間團體與環評小組認為,此案應完全退出天然林才有過關可能,此案在2016年4月遭初審小組建議駁回

榮豐

榮豐礦業再次自刪面積表示降低生態衝擊的誠意,但鋸齒狀的開發範圍仍遭質疑。取自簡報資料。

此次進入環評大會,業者又提出全面退出天然林,但除了民間團體質疑其範圍已完全避開,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林務局也認為有需要再確認。

尤其業者提出的範圍呈鋸齒狀,是否能有效避開野生動物棲地,環委李錫堤從業者提供的圖資估算,作為緩衝的小路不過6、70公尺左右,這點讓包括李應元等多位委員非常質疑,因此以此案對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的棲息生存具重大不利之影響,認定不應開發。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指出,此案的低海拔天然林生態豐富,在2013年的生態調查中,曾發現了食蟹獴、台灣山羊、藍腹鷴、大冠鷲、鳳頭蒼鷹、松雀鷹、黃嘴角鴞、鵂鶹、朱鸝、烏頭翁、呂氏攀蜥等至少11種珍貴稀有保育類,及其他九種應保育野生動物。

加速環評審查  李應元:初審前先到當地收集資料

然此案臨陣縮小面積的作法,已成後續數件環評案效法的先例,例如新竹關西亞泥案便是如此,也讓環署打算整頓這樣的狀況。詹順貴表示,環署不喜歡這樣看風向球「一次改一點」的審查,希望將來業者在送案時就要「一次想清楚」,提出完整規劃,如此一來「該過的過、不該過的不要拖拖拉拉」,以免拉長審查過程。

李應元也表示,今日大會前李、詹二人也與環評委員餐敘,除了互相認識,更達成了「環評初審三次內做出決定」的默契,爭議小的案子可能一兩次內完成審查,若爭議較大,則由召集人與大會主席溝通是否有延長需要。

李應元表示,要加速初審速度,同時也要在一階環評更擴大公民參與,環署將來會在初審前,由環評小組到開發案當地收集資料,包括說明會、公聽會、現勘等,要盡力收集所有資訊,並公開給民眾,在各方都得到充分資料後再展開審查程序。

政策環評、礦業納入環評  半年內有望

此案除了邊審邊改引發社會不佳觀感外,也展現目前礦業政策不夠明確的問題,潘正正指出,台灣自1991年以來,禁伐天然林的國家政策明確,唯獨礦業開發卻能藉著法規漏洞,逃脫森林保育與國土政策之外,也能不受環評檢視。因此她呼籲新政府除了檢討《礦業法》與礦業開發制度,更要全面檢視上位的水泥及礦業政策。

而詹順貴在會後表示,水泥、礦業的政策環評已與相關部會展開協調,環署也將修改環評細則,把礦業開採與展延個案都納入環評。由於不需經過立院,僅需由環署進行公聽、公告等程序,他預估半年內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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