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電力消耗逼近高點,如何讓民眾與企業主動節能?《能源稅法》再度被拿出來討論。昨(5月31日)台灣環保聯盟、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立法委員陳曼麗共同舉辦一場能源稅立法座談會。
前立委陳明真表示,煤碳進口跟使用都不課稅,從頭到尾都是零。攝影:陳文姿。
能源稅課徵是為了反映能源使用的外部成本,例如空污與溫室氣體等,並促成民眾節約能源。雖立意良善,但2006年提出至今,始終難以立法通過,關鍵在於,如何落實污染者與耗能者付費,要讓民眾感受到壓力卻又不增加民眾負擔。困難的課題讓與會的學者專家傷透腦筋。
對「能源稅」反感? 專家:棒子跟蘿蔔要同時給
「能源稅條例草案」2006 年提出至今已經10年,期間數度傳出準備課徵,也因「時機不成熟」屢次翻盤。台大政治系副教授林子倫質疑,政府聲稱不能在經濟低迷時推能源稅,也不能在物價高漲時推,適合推能源稅的「時機」恐怕並不存在。
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王京明說,問題不在於兩黨共識,而在於民眾認同。政府應讓人民了解,課徵能源稅「不是」為了增加稅收,而是為了促成能源的有效運用,讓社會環境更好;另一方面,政府也要確實將收取的能源稅用人民身上,例如降低稅賦或補貼大眾交通等,讓民眾整體負擔維持不變,這就是「中立原則」。
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王京明。攝影:陳文姿。
「中立原則」是能源稅推動歷程中的共識。前立委陳明真正在推動新版能源稅草案就明確指出,能源稅課徵同時,應調降個人綜合所得稅,並補助低收入戶、大眾運輸費用、教育、育兒等等。政治大學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形容,這就像棒子跟蘿蔔要一起下的原理一樣。
「能源稅」向誰收? 收在民眾身上最「有感」
「能源稅」怎麼收?在稅率與稅基的設計上,各方看法也不一。目前的能源稅版本,大都是對初級能源,意即對煤炭、油、天然氣等課稅,陳明真的新版草案更加入了核電。他解釋,這是因為核電有核廢料的外部成本問題。
王京明分析,從源頭收費的好處是課徵容易,例如煤、天然氣等,在進口時就可以直接課徵。但直接向消費者收費的話,例如對電費加稅,促成節能的效果更直接。
在稅率上,為避免對民生的衝擊,政府曾提出「實施幅度不大」的保證。對此,戴秀雄提醒,能源稅課徵是為了反映能源的真實價格,用價格刺激民眾跟業者進行節能或改用乾淨能源,如果能源稅收的不痛不癢,失去了改變行為的誘因,也就失去能源稅的意義。
整合現有能源收費機制 避免被剝兩次皮
到底應該對哪幾種能源課開徵能源稅?這問題非常複雜。由於國內已經有空污費、土污費、石油基金等機制,加上去年通過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開始對二氧化碳排放進行總量管制。台灣已有八種以上直接或間接對能源使用收費的機制了,再收取「能源稅」是否有合理性?
王京明強調,應該施行能源稅,但如有重覆課徵的部分就應相互協調,不能讓一頭羊被剝兩次皮。林子倫也認為,碳交易僅是補充性質,效果有限,所以還是應該實施能源稅。
戴秀雄也表贊同,他說能源稅能課到過去被忽略或是碳交易收不到的部分,例如鈾燃料。但整體來說,應先對國內各種環境「稅」與「費」先做一次總盤點,避免重複課徵或過度打擊產業。
政治大學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攝影:陳文姿。
林子倫引用去年中時的民調說,五成的民眾願意支持能源稅,民眾意願並不低。但民眾準備好面對「有感」的能源稅嗎?戴秀雄說,打擊夠大,才會促使習慣改變,但稅率過重,會讓民生困苦,如何拿捏需要經過精細的盤點與計算,這將是能源稅成功的關鍵。
能源稅爭議由來已久。圖為2009年環團快閃行動,要求政府開徵能源稅抗暖化。攝影:呂苡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