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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水壩淹沒生計 泰國村民狀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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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帕里他•旺奇亞(Paritta Wengkiat);翻譯:奇芳

湄公河上的漁民。圖片來源:Paul Arps。CC BY 2.0

不久前,泰國一農民團體就湄公河大壩向泰國行政法院提起訴訟,這是該地區第一起由當地社區主導的訴訟案件。儘管此次訴訟以失敗告終,該團體並未放棄並提出上訴。

2015年12月25日,泰國行政法院判決五個泰國政府部門在一場官司中勝訴,它們被指控「非法」簽署了一項從寮國沙耶武里水力發電廠購買電力的協議。該案計劃裝機容量為120萬千瓦,建成後它將是湄公河下游主流上的首座大壩。

這起訴訟由湄公河沿岸8府的37名村民發起。他們認為政府當局在簽署了協議前既未對該項目的跨境環境和健康影響進行評估,也未按照泰國憲法的規定進行事先協商。

村民表示沙耶武里大壩將嚴重破壞湄公河的生態系統,剝奪數百萬依河為生的居民的食品安全和日常生計。如果放任沙耶武里大壩建設,將成為湄公河上其他11座待建大壩的惡例。

20年抗爭

從清萊府清孔的家鄉跋涉12個小時來到首都曼谷,原告之一的尼哇·羅考前來聆聽法庭的裁決​​。

尼哇說:「我們深感失望……司法體制不能為人們伸張正義,而是把經濟增長放在優先地位,讓人們無法保護自己永續經營自然資源的權利。」

20年前,自從中國在湄公河上游(在中國境內稱為瀾滄江)的六座巨型水壩中的第一座建成,湄公河沿岸的村民們就發現河水的水流不再正常。泰國沿江的農田被大壩水庫洩洪造成的劇增水流(有時就在一夜之間)所淹沒。同時,湄公河的漁獲量也減少了 ,許多人懷疑這是因為魚類的洄游路線被大壩阻斷所致。

儘管村民們對上游中國大壩的負面影響提出了種種質疑,2010年寮國政府和泰國開發商Ch. Karnchang公司還是開始在湄公河下游建造沙耶武里大壩。

工程由六家泰國銀行出資,是湄公河下游11座規劃大壩(2座在柬埔寨、9座在寮國)中的第一座。該案於2010年開工,當時尚未得到湄公河委員會 (MRC)的同意。這個委員會由柬埔寨、寮國、泰國和越南四國構成,旨在就流域管理進行合作,但這個項目卻非如此。泰國對此保持沉默。但柬埔寨和越南認為寮國違反了國際法和湄公河委員會於1995年達成的「湄公河協定」,該協定禁止在協商尚未完成的情況下開始項目建設。

考慮到下游超過6000萬居民的生計將會受到大壩的影響,柬埔寨和越南呼籲在跨境環境影響評估完成前暫停施工。另一方面,寮國堅稱該項目是合法的,並表示2012年才會開工,之前進行的僅僅是準備工作。

在項目開工一年後,泰國國家發電局(EGAT)與沙耶武里電力公司(由包括Ch. Karnchang公司在內的泰國和寮國企業合股建立)簽署了一項電力購買協議,表示收購該項目生產的95%的電力。工程建設進行的同時,「事先協商」也在各個湄公河國家展開。

泰國的村民們認為,大壩建設違反了湄公河委員會的協定,因此泰國政府簽署的上述電力購買協議是非法的。

四年訴訟

2012年,泰國村民們第一次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五個被告的泰國政府部門包括:泰國國家發電局、泰國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泰國能源部、泰國自然資源與環境部以及泰國內閣。這次起訴被法院駁回。村民們被迫向泰國最高行政法院(SAC)提起上訴,該院於2014年破天荒地受理了此案,這是湄公河地區的法院首次承認大壩的跨境影響。

案件被發回到行政法院重審,並作出了有利於泰國政府部門的判決。判決書認為,沙耶武里大壩的事先協商會議於2011年在四個府舉行,而且是在寮國正式宣布項目開工之前。協商會議的結果公佈在湄公河委員會的網站上,泰國的購電協議文本也公佈在政府網站上。因此,法院認為政府部門已經盡到了其法定義務。

但是,村民們表示事先協商做得並不合乎規範,他們也無法獲取資訊。原告之一的差那榮·翁拉住在沙耶武里大壩下游的黎府,他參加了在村里舉行的第二次協商會議。他覺得官員們只是來通知各村大壩建設的計劃,而非聽取他們的意見。他說,能上網的村民寥寥無幾,政府機構也不告訴他們資訊已經發布。「法庭只關注官方報紙上寫的事先協商結果,根本不看過程中的實際情況。」

原告們於2016年1月25日提起最終上訴,法庭將於兩年內作出裁決。

投資規範

沙耶武里大壩案向東盟經濟共同體 (AEC)各國發出了一個明確信號,即必須注意投資的跨境影響。

2015年12月,東盟經濟共同體成為單一市場,貨物、服務、投資和勞動力可以在東盟國家間自由流動。泰國投資者已經湧入了那些環境法律相對薄弱的鄰國。就在與泰國相鄰的沙耶武里省,兩家泰國能源公司和一家寮國國有企業正在建設洪沙燃煤發電站 。

中國和泰國的公司也正在緬甸戰亂不斷的克倫邦修建另一個充滿爭議的項目—— 哈希大壩 。2014年,泰國是僅次於中國的第二大在緬投資國,累計投資超過100億美元。隨著更多投資項目啟動,人們對跨國影響這匹「脫韁野馬」的關切也會與日俱增。

原告村民的律師、社區資源中心的協調員素拉塔納瑪尼·波拉說:「泰國法律無法跟上這個潮流,儘管企業的總部在泰國,但法律對泰國投資者在境外的行動無能為力。法律必須具有地區視野。」

在沙耶武里大壩的案例中,只要沒有發生實際損害,原告們無法提起民事訴訟,所以他們針對政府部門提起了行政訴訟。

聲浪仍在增強

在法庭裁決後,回到家中的尼哇繼續為提高保護湄公河的意識而奔走呼籲。他所在的地方環保團體——Rak Chiang Khong集團最近開設了「湄公河學校」,為的是讓下一代了解當地生態和文化的價值。泰國的村民們還試圖建立一個規模宏大的「湄公河人理事會」,將湄公河下游國家的村民們聚在一起,增強他們的聲音。

他們意識到,前方還有其他大壩項目的戰鬥。

這些未來計劃建設的大壩包括26萬千瓦的棟沙宏水電站項目(位於佔巴塞省的湄公河上)。據緬甸國營報紙《 萬象時報 》的消息,該項目將於下月開工。尼哇說:「提起訴訟只是伸張正義的道路之一,同時還有其他路徑。」

「我們並非毫無希望,我們將繼續擴大影響來拯救母親河——湄公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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